一、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四)在云南常住、学习、工作或生活。
二、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自愿选择与其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拒绝提供违背自身意愿、超出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
(四)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
(五)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无偿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七)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八)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和服务技能等信息;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四)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时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因违反管理或规定导致自身或其他第三方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五)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六)保守志愿服务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七)尊重和维护志愿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利;
(八)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云南省青年志愿者信息系统许可及服务协议》(下称《协议》)--- 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使用本系统及其相关服务。您的注册、使用、账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协议》描述云南省志愿者系统与用户之间关于“系统”许可使用及服务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
本《协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云南省志愿者协会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重新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云南省青年志愿者信息系统,用户继续使用云南省志愿者信息系统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如果有其他单独的服务条款,用户须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与确认。单独的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单独的服务条款为准。如用户使用该服务,视为对相关服务条款的接受。
1 用户使用须知
1.1 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给云南省志愿者协会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该资料对于使用云南省志愿者信息系统的服务及找回丢失的账号至关重要。如因用户提供虚假资料或因用户原因被他人获悉自己的注册资料,从而导致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资料虚假而无法取回丢失的账号。
1.2用户不得利用本“系统”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
1.3 用户不得制造虚假身份信息以误导、欺骗他人,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
1.4不得利用本“系统”批量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
1.5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系统”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系统”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6不得通过修改或伪造系统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系统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将用于上述用途的系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商业运营,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造成损失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7 在未经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系统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系统和服务或系统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以上使用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等必要措施限制用户使用系统,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8 使用本“系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9 “用户同意”的方式有:(1)通过点击“我同意”或者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及云南省志愿者协会发布的其他条款;(2)用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即时通信等方式所作的口头或书面表示;(3)本《协议》或其他服务声明中有“默认同意”条款,用户对此无异议的;(4)其他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与用户均认可的方式。
2法律责任与免责
2.1 保护用户的计算机(资源):用户认可云南省青年志愿者信息系统将会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保护用户的个人资料的隐私性和完整性,但是,用户承认和同意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不能就此事提供任何保证。
2.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由用户本人承担。
3 其他条款
3.1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3.2 本《协议》的所有标题仅仅是为了醒目及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之依据。
3.3云南省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工作部电话:0871-63995453。本《协议》版权由云南省志愿者协会所有,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保留一切解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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